随州市教育部门开展幼儿园专项督导检查

随州日报 2018-07-24 14:58:33

近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的通知》,决定联合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工作,规范幼儿园管理。

近年来,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我市对幼儿园入园需求逐渐增加,违规办园行为多发,有的还存在师资素质偏低和诸多安全隐患等问题,影响了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

为推动我市各地加强和改进对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规避教育风险,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7号)、《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督〔2018〕3号)等规定的内容,此次专项督导行动将重点围绕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导。

此次督导行动,重在实地督导,坚持“五个结合”,即明查与暗访结合,普查与抽查结合,节点查与随时查结合,正面顺查和负面倒查结合,体制内查与举报调查结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能立即整改到位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进行专项梳理,专项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加以落实。对未经审批违规举办的,违规办园行为多发且整改不到位的幼儿园,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据悉,此次专项督导将分两个阶段进行,从7月16日,各公民办幼儿园开展自查自纠,于2018年9月15日前完成第一阶段的拉网式、全覆盖县级自查,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的市级抽查,做好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和省教育厅的抽查准备。

本次督导按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地要按照《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明确督查评估结果,督导评估结果将作为幼儿园年检、确定级类和园长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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