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推进安全总监制度落地

随州日报 2019-10-31 14:55:19

“安全总监为企业的决策管理层成员,具体代表企业‘一把手’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这个岗位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人介绍说,截至目前,全市非煤矿山领域的企业均配备了安全总监,有力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为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总监制度的通知》精神,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制定的《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推行安全总监制度的工作方案》,安全生产基础科迅速出动,对全市工矿商贸行业进行了调研摸底,对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非煤矿山落实安全总监制度情况建立了台账,并把安全总监制度与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相挂钩,严格准入标准。并在非煤矿山企业设立安全技术总负责人,明确安全技术总负责人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对矿山生产安全技术工作负总责。同时要求企业配备采矿、安全、机电、通风、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完善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建立重大灾害因素基础数据库和技术资料台账,提高安全技术保障能力。

据了解,我市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随州市钰丰矿业有限公司、随州市创宇矿业有限公司、随州市大东石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全部配备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了安全总监制度。下一步我市将对工贸行业当中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防爆灯重点领域推行安全总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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